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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工伤类行政诉讼监督案200余件 一半涉农民工

来源:中国农网 时间:2022-03-05 点击次数:1355


 

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类行政检察案件800余件,其中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00余件,比2020年上升60%,涉农民工的案件有120件左右,占比超过一半。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目前劳动者工伤认定、工伤保险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重视解决。

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市场的用工形态、工作形式越发多样。2010年修订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可以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若干情形,但无法囊括全部情形,容易产生工伤认定争议。另外,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也容易导致纠纷产生。如在一起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中,当事人在工作岗位发病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期间丧失自主呼吸,医院给予持续呼吸、循环生命支持,全力抢救超过48小时,然后宣告死亡。人社局和法院均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抢救超过48小时,已不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后当事人家属不服申请监督。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认定医院在其病发后48小时内以及之后的抢救是无效的,应视为其在病发当日就已经因停止呼吸而死亡,提出抗诉。最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另外,部分案件中劳动者一方欠缺法律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对工伤认定标准、程序、时限等把握不准,不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及证据材料等,在诉讼中容易处于不利地位。部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导致工伤认定难。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检察机关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法院生效裁判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处理不当的,依法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对于行政行为和法院裁判并无明显不当,但劳动者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及时监督检查,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力。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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