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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来源:中国农网 时间:2021-01-29 点击次数:1553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29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积极运用等多种法治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资源税法等,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三年时间一共完成12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和一个决定的制定修改工作。另一方面,在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专门立法的同时,完善民事、刑事法律制度,打出系列组合拳,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集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截至2019年底全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向各地方及有关方面发函,分阶段督促、指导地方人大修改、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共计941件,推动制定机关对集中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493件规章、2件司法解释以及1.1万余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统一。

紧扣法律制度的执行,紧密围绕依法助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三项执法检查不论规模、力度,还是影响、效果,在人大工作中都是空前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务院6个环保专项工作报告,围绕生态环保有关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中对6个生态环保专题进行调研。

在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亮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表示,亮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摆在第一位。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防治成效要看群众真实感受,老百姓说好才是真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特别关注饮用水安全,深入了解水源地保护、输水管网建设、用户水龙头出水质量的情况,要求有关方面依法公开饮用水安全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法聚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推动从源头上做到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窦树华进一步表示,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先后暗访和抽查170多个单位和项目,执法检查报告点名曝光143个单位。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先后委托中国工程院等单位,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41位院士在内的230多名专家参与,形成近20万字评估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是关键,整改落实是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梳理的六类44个问题,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梳理出八类19个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梳理六类19个问题,均得到解决。

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一是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修法项目,包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等;二是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修法项目,包括湿地保护、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黄河保护、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的制定修改;三是资源利用方面的立法修法项目,包括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渔业法修改等。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态化。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进一步强化法律实施监督,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环保工作情况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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